股东辙股,债务如何承担?

文章摘要 本文针对股东撤股时公司债务如何承担的问题,结合实务案例进行法律分析。核心要点包括:股东依据有限责任原则,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亏损不能直接分摊至股东个人;股东单方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并退还出资缺乏法律依据,但可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实现退出。股权转让价格应基于公司净资产评估确定,在公司处于负资产状态时,股权价值可能归零,其他股东无需按原出资额受让。文章为投资者提供了撤股路径与风险提示,具有实务参考价值。

法律桥网友liu_henry咨询:有一事请教各位,有四个朋友合伙开了一个药品批发公司,他们筹备了半年多,也投资了不少资金,由于资金不足,就要求我加股,投资资金跟他们一样多,大家口头说了以后一样分红,现在开业有四个月了,每个月都有利润,现在我想辙股,他们就把前期投资的所有资金及公司的所有资产做了报表统计,还是负的十几万,他们要求我负担这里的五分之一,这样合理吗?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你是公司的股东,则应当承担公司经营亏损的风险。(提问中未介绍到你是否登记成为公司的股东,但基本可以认定你对公司存在投资关系,是作为股东之一),至于你承担风险的限额,根据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承担责任的范围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如果目前公司负债,那么股东的投资风险就是全部投资的回报为零,公司的债务不能分摊到股东个人头上,因此其他股东认为你应当承担公司债务的五分之一没有根据。

现在你提出“撤股”,对此,可以分析如下:首先,公司法规定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回购股权退还出资,因此,如果的“撤股”理解为向公司退还股权并要求退还当时的投资则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另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实现“撤股”,因此如果将你的“撤股”理解为要求其他股东受让你的股权并支付股权转让金(按照你的意思应该是当时的投资额),那么就存在需要认定你目前的股权的价值的问题,因为目前公司为负资产(其他股东提供的统计报表的真实性有待求证),而股权价值通常来讲根据公司的净资产来进行评估确定,因此基本可以认定你的股权价值为零,所以只要其他股东不同意,那么你难以要求他们支付相当于你当时的投资额的转让股权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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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5-12 22:43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公司负债时股东个人财产会被强制执行吗?

在正常情形下,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债权人只能向公司主张债权,不能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也就是说,即便公司欠债不还,只要股东没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没有抽逃出资,没有为公司债务提供个人担保,债权人的执行申请就无法指向股东个人财产。但是,法律同时规定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例外情形。第一,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第二,若股东抽逃出资,应当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第三,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被称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但适用标准非常严格,需要债权人提供充分证据,例如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业务混同、人员混同等情形。第四,若公司是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对于正常经营的股东而言,只要规范出资、依法经营、确保财产独立,公司负债不会导致股东个人财产被强制执行。但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股东未尽责,则可能产生穿透风险。建议股东妥善管理公司财务,避免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混用,以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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